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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 2023-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十九)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1日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求极致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进步明显。

一、扛起责任担当,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聚焦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党委政府重大部署安排,第一时间拿出检察方案,做出检察行动,实现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涉黑涉恶、侵害未成年人、危险驾驶以及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提起公诉强奸、强迫卖淫等严重暴力犯罪8人,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1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2人。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认罪认罚、轻微刑事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适用率98.72%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

促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认真落实检察长包案制度,受理信访案件60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没有出现涉检涉法越级上访积极参与“政法单位联乡街道、政法干警进村社区”活动,安排8名干警联系天子山街道的4个村社区,通过入户走访、政策宣传,协助基层解决好各类矛盾和问题。高度重视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管理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6件,监督推动解决相关社会治理问题。如对张家界交警直属二大队处罚屈某某一案的监督,针对未依法吊销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及时得到了整改,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不断做强“旅游检察”品牌。旅游检察品牌的定位就是扛起服务旅游经济发展的检察担当。充分运用旅游检察服务窗口、旅游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办公室、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涉旅案件绿色通道办案机制等平台,为民营企业答疑释惑10余人次,具体解决个案3个,累计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和问询服务260人次。拍摄“诗歌里的张家界”等宣传视频4条,其中,在湖南检察微信公众号和湖南检察融媒体视频号发布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推荐十一假期好去处”视频,点击量达2万人次,既宣传了旅游检察,又推介了绝版风光。

倾力投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护航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积极配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员参与文明劝导、治安巡逻、城市清洁日活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加大“三联四建”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白虎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指导社区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员干部“联三户当六员”活动,解决实际问题8个。面对新冠疫情闻令而动,连续派出4批检察干警共计68人次夙夜奋战,对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转运,并做好解释说明和安抚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深耕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自觉

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推动新时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38人,批准逮捕1423人,不批准逮捕6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3109人,提起公诉4675人,不起诉1734人。案-件比、附条件不起诉率和无罪判决率均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5人,如保靖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向云俊徇私枉法案,泸溪县公安局原党组副书记、政委王海波受贿、徇私枉法案均系我院办理。深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区公安分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员定期坐班,今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监督撤案1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立案监督的3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六年六个月不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通过社区矫正走访,发现5人脱管,发出纠正检察建议书1份,及时采纳并整改到位。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联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核查罚金刑8人,涉案金额190.3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4件。其中,民事审判违法监督14件,民事执行违法监督52件,支持起诉46件,民事裁判监督12件。开展“垫富宝”违规借贷监督专项活动和“失信惩戒措施”执行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与区人民法院就建立完善失信惩戒与修复和退出机制进行沟通交流,规范了区人民法院失信惩戒机制运行,推动其畅通失信惩戒救济渠道,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做实行政检察。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既监督法院促进公正司法,又透过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案件75件。其中,行政裁判监督1件,法院予以改判,行政审判违法监督35件,行政执行违法监督9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7件,其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通过上述案件办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35件,如办理的武陵源某旅游公司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监督案,在行政复议阶段与区司法局协同工作,最终双方同意调解,自愿达成协议,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涉旅企业合法权益。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6件,行政公益诉讼16件。今年首次办理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案件,分别向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和区烟草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履职,防范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天马山国际公馆建设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影响市容和养老院旁个别居民住户违法饲养生猪影响环境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同区环保部门和社区开展调查,依法向区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在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两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危及公益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整改。

、牢记初心使命,在回应人民司法期待中彰显检察温度

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传递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检察情怀,“小案”不“小办”,用心用情用法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

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和“脚底”安全。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参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夜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相关街道办事处规范食品小摊贩经营行为。针对某开发小区施工单位未依法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开展施工,高处作业人员频繁违规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帽危险作业的行为,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区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两部门对包括该小区在内的所有建设和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治,消除了全区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极大维护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人,提起公诉9人,监督立案1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对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开展帮教,邀请家庭教育专家现场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督促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酒吧、KTV、宾馆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次,开设家长法治课堂“法治进乡村”2次。

着力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多元救助的司法救助模式,依法成功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为申请人拨付救助金0.7万元。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依法为农民工撑腰,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的彭某某等32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帮助讨回被拖欠的工资9.5万余元,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积极贯彻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的司法理念,坚决不让违法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切实挽回被害人损失,追赃挽损率为41.67%,高于全省检察机关平均水平。

、坚持强基导向,在苦练内功守正创新中夯实检察根基

坚持一流标准、锚定检察方向,全面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铁军。

抓牢政治能力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既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又通过司法办案坚决捍卫党的全面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定期向区委报告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持续掀起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筑牢检察人员政治忠诚。

抓严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积极开展区委“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抓好“清廉机关”建设,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骨干廉政谈话实行全覆盖。主动接受区委政治督察,班子测评优秀率为100%,第三方调查得分99.68,排全区政法单位第二名。

抓深队伍素能建设。以高检院“质量建设年”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强素质、树形象”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暨创先争优活动。推选2名同志参加省院“导师带新人”培训,接受省院导师一对一指导;举办青工委读书分享活动,评选读书标兵;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培训和“检委会大讲堂”的学习;检察长带队到其他优秀基层检察院考察学习,促进队伍专业能力不断提升。推荐1名干部到永定区检察院任副检察长,推荐2名干部到市检察院任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家人才库1人;办理的李某某串通投标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李某某等3人盗窃附条件不起诉案登上省检察院“利剑护蕾”专刊第29期;行政检察一审集中管辖院考评全省排名第三,集中管辖院规模和质量考评得分全省排名第一,明确的6项创先争优目标均已实现。

抓好“党建+”模式建设。以省院机关党委支部与我院开展党建共建为契机,围绕“党建+”工作模式开展有益探索。在省院机关党委的指导下,结合本院党建工作实际,按照支部“五化”标准,建设了高标准的党建阵地和检察文化阵地,开辟了专门的党建活动室。开展了一系列党建主题活动,党建引领作用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不断凸显。以“党建共建开先河小院发展谱新篇”为题的典型事例,在全省135个基层院中脱颖而出,获评全省第一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十大典型事例。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30余人次来院参加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3条、法律文书11份,让检察监督更加透明。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履职尽责更加主动,监督方式不断优化,队伍素能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显著增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继续保持队伍零违纪、执法零过错、安全零事故、涉检零上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服务保障武陵源区旅游经济发展的举措还需更加务实。二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基层基础依然薄弱,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方法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展。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是我们工作总要求。做好新一年检察工作,我们事不避难、义不逃责、重在实干。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区委常委会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议为契机,立足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率先建成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现代化新武陵源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大局,提升检察工作使命感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做好“四大检察”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职能落实落细检察服务举措,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武陵源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旅游经济复苏。

二、以更优的理念履行监督职责,提升法治公平安全感

强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刚性权威。依法重拳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涉黑涉恶、侵害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坚持以办案为切入点,持续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街道、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在加快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深化依法治区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以更实的举措维护民生民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强化人民群众权利保护意识,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工、残障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落实“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政策。聚焦民生保障、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社会治理切入点,提升检察建议治理质效。以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为载体,健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治理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步提升。

四、以更严的标准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责任感

时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检务管理现代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工作绩效的科学考评,突出司法质效,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发现不足、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武陵源、法治武陵源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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