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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8日至5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712日,市委巡察组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提级巡察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全院上下不讲条件、不做选择、不打折扣,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党组书记褚晓军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对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督导,采取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发出督办提示、建立销号台账等方式,每月定期督导汇总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先后召开6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和专题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及时提醒谈话、追责问责。

截至2025421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共35种具体表现,已完成整改2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3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学习资料库,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落实机制。20235月以来召开的党组会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组织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学习情况纳入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近三年来未完成、不规范、不扎实的学习内容进行了补学。

3.学习内容不扎实。

整改情况:制定全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六有”(有方案、有辅导、有发言、有交流、有讲评、有宣传)标准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反馈问题: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

4.为民服务举措不力。

整改情况:强化便民服务20246月正式建成了集信访接待、控告申诉、检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抓实个案整改,对刘某强奸案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对全区近五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回头看”,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联合救助和社会多元救助

5.群众信访回复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妥善化解了康某信访事项。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实行院领导接访下访和首次信访包案办理制度,2024年以来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6.旅游检察室、服务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团的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实行旅游检察窗口值班制度,实行每月领导班子带班、重要节假日全体检察人员轮班。二是每半月定期到工商联坐班制度,重点为非公涉旅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规范天子山、袁家界公益保护联络点工作,明确工作专干,聘请管委会工作人员为“益心为公”联络员。

(三)反馈问题:检察核心业务有短板。

7.业务工作较为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学习刑事监督相关法律及指导文件;二是加强审判活动及裁判结果监督,近两年均办理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024年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2件;三是做好优案培育,2024年办理的天子山景区小吃长廊食品安全监督案,获评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四是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监督立案11件;五是提高公益诉讼起诉率,2024年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

8.案件质量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做好个案整改,对19件被评查案件存在的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整改到位。提升办案能力,2024年有41人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竞赛。强化内部监管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数据分析讲评4次,重点案件评查率达100%,做到“四大检察”评查全覆盖。

9.侦查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加强侦查监督,2024年办理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2件,监督率31.43%,同比上升15.58%。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对在矫对象走访谈话全覆盖,办理的“印某收监执行审查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

(四)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欠缺。

10.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意识形态思想工作制度》,2024年区检察院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2次,向区委专题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情况。

11.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规范运行“两微一端”,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2024年以来发布的检察信息宣传均严格落实了“三审制”

(五)反馈问题: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2.“一把手”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检察长全年开展提醒谈话16人次,全面排查院领导班子、检委会成员、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1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院领导班子开展监督谈话3人次,报告重大事项19件次,做到了廉政谈话全覆盖。

14.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不足。

整改情况: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会,每月对填报情况督查通报,全年共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事项34件次检察长对半年0”填报的6名检察人员集体约谈。

(六)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

15.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力。

整改情况:全面清查近三年项目工程,补办了检察服务中心装修等项目的竣工决算,补列了公开听证室的听证设备等为固定资产。

16.大额资金支出无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全面清查近三年的单位财务原始凭证,补齐了巡察指出的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修订完善《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一次性开支在3万元以上的,需报检察长审批并经党组会集体决议。

17.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全面清查近三年财务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填写不齐全、审签不齐全的均已重新补办。

(七)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

18.警车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对违规使用公车人员、车辆管理员提醒谈话,召开驾驶员专题学习教育会,修订完善《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监管,2024年以来无违规使用警车情形

19.公务接待审批不严。

整改情况:全面清查近三年公务接待原始凭证,巡察指出的2笔公务接待不规范情况已按要求补齐审批手续巡察整改以来,再发生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情形。

20.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均已清退到位

(八)反馈问题:队伍纪律作风较松散。

21.干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强化会风会纪督察,整改销号了一名退休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2.对临聘人员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规范临聘人员招录,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方式用工,加强临聘人员聘前政审和日常监管,对临聘人员开展季度考核。

(九)反馈问题: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23.班子工作合力不够。

整改情况:充分运用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手段加强班子沟通,促进班子团结。实行分管业务领导办理案件交叉审批,促进各业务条线的协作补台。

24.工作重安排轻落实。

整改情况:严格实行党组会议决议督办落实机制,对不落实、慢落实的责任人提醒谈话并督促落实。制定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

25.领导水平和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原党组班子抓好“一岗双责”,带头上党纪教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新进领导班子积极履行领导职责,通过部门例会、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带头开展重大工作等,切实提升领导水平和能力。

(十)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2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制定《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2024年以来的“三重一大”支出均经过党组会集体决议。

27.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修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2024以来召开的党组会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表态制,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

28.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2024年以来党组会研究人事议题7人项,当事人均进行了回避。

(十一)反馈问题:选人用人有欠缺。

29.干部人事档案不齐全。

整改情况:及时补齐2同志所缺的人事档案材料,对在编干部档案信息查漏补缺,指定专人负责干部职务职级变动、年度考核、工资调整等资料审批入档。

30.单位会计长期外聘。

整改情况:选定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正式检察人员兼任报账员,现有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不再外聘社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31.中层业务骨干缺乏。

整改情况:2025年先后调整1名部门正职,提拔任用295”部门副职,增强了中层力量。同时加强后备人才培养,2024年以来有3名同志参加省院“导师带新人”一带一培养,2名同志参加全市公诉人业务竞赛。

(十二)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32.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33.入党流程不严谨。

整改情况:补充规范3名同志的入党材料,相关责任人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34.“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学习“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及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基层党建工作提示,2024年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等上专题党课4

(十三)反馈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35.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紧密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将上轮巡察指出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三个规定”、规范财务和内控管理等5个方面作为整改重点,一体推进落实,完成了整改任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立足长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巡察整改一抓到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进一步跟踪问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从严治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机关建设,强化检察人员教育管理,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四)聚焦主业,持续推动成果转化。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和质效,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举措,有力推动武陵源检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4—5618042;电子邮箱:1730776953@qq.com。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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