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以案说法

“零团费”、“低价团”?它们的真面目原来是......

时间: 2020-06-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出门旅游,游客们追求的是一段轻松休闲的旅程,旅行的目的在于出门走一走,看一看,在增长中见识中放松自己。然而,旅游市场上低价旅行团的出现使得这种旅程成为了泡影。 

  2018年8月29日张家界市政府发文开展“铁腕治旅”行动,严厉打击“追客赶客”、胁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宣言迷信风水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11日,被告人刘某某安排陈某某担任收取“二次收费”的讲师,在带领15名游客从张家界市内出发至武陵源景区期间,陈、刘二人通过不交费退团、不交费不带入景区、景区门口耗时间和宣讲“放蛊”等令人不安内容为威胁手段,迫使15名“低价团”游客缴纳“二次收费”共计9860元。

  刑事判决

  2020年6月5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强迫交易罪一案在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二被告人当庭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释法说法

  游客购买旅游服务,应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自愿选择,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迫使他人接受服务达到法定情形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二)项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三)项的规定,强迫3人以上接受服务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外出旅行应提前做好攻略,熟悉旅游目的地消费水平信息,警惕“零团费”、“低价团”和“购物团”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报警。 

  

版权所有: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